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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抗辯權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08W)

合同抗辯權的情形有三種:
1.同時履行抗辯權。
2.先履行抗辯權。
3.不安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
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民典法》第五百四十八條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合同抗辯權的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