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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權的性質是什麼有什麼特點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97W)
代位權的性質是什麼有什麼特點
律師解析:代位權的性質是是保全合同債權人的權利。
代位權的特點有: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和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都到期;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
3.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不專屬於債務人自身;
4.法定其他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