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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欠錢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21W)
如何確定欠錢合同糾紛
律師解答:提供證據。律師解析:一、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數量的貨幣交付給借款人,借款人按照約定將同等數量的貨幣歸還給出借人的協議。借款合同是證明存在借貸關係的最直接的證據。
二、借條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借貸雙方的姓名、借款數額、借款幣種、借款日期、還款期限、利息約定、違約責任等。借條,其實是簡化版的借款合同,也可歸類於借款合同。
出借人拿出借條對存在借貸關係進行舉證,如借款人拿不出充分的證據足以推翻借條的內容,人民法院一般會認定存在借貸關係。
三、欠條
欠條,形成的原因可以是多樣的,未必就是因借貸關係出具的,如生意往來所欠的貨款,所以單一的欠條不能直接證明存在借貸關係,需要提供其他能夠證明存在借貸關係的證據。
如果根據出借人提供的證據,能夠認定借貸事實具有高度蓋然性,實際發生,法院會支援存在借貸事實;反之,待證事實真偽不明,法院認定借貸事實不存在。
四、轉賬憑證與收款人出具的收條
轉賬憑證有銀行轉賬流水憑證、微信轉賬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等。收條,是向付款人出具的憑證,但付款的原因不僅限於交付借款,可能是貨款,可能是其他。
出借人僅以轉賬憑證、收條,不能證明存在借貸關係,需要其他證據來幫助證明,如借貸合意的證據,該轉賬憑證、收條是基於借貸的合意而產生。
除此以外,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證據,可以證明借貸關係的成立,而借款實際交付能夠證明借貸關係的生效。只有有了借貸關係,並且借款實際交付了,借款事實才能被證實。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