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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是什麼意思?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9.35K)
履行合同是什麼意思?
律師解析: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全面、適當地完成合同義務,使債權人的債權的得以實現。
合同履行不是一個單純的動態概念,而是一種包含了動態和靜態的綜合概念。
首先,合同的履行是債務人完成合同義務的行為。
這是合同目的的起碼要求。
這種特定行為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比如支付價款、交付標的物、提供勞務等,也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比如不以某種價格出售商品;
其次,合同的履行要求達到實現債權之結果。
因為合同關係存在的法律目的,就是使債權轉變成物權或與物權具有相等價值的權利。
由於合同的型別不同,履行的表現形式也不盡一致。
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須有當事人的履約行為,這是合同債權得以實現的一般條件,也是債權與所有權在實現方式上的基本區別。
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現為義務人的作為,由於合同大多是雙務合同,當事人雙方一般均須為一定的積極作為,以實現對方的權利。
但在極少數情況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現為義務人的不作為。
無論是作為還是不作為,都是義務人的履約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合同履行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
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