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解答>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抵押合同應當採取什麼形式訂立?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18W)
抵押合同應當採取什麼形式訂立?
律師解析: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範圍。
設立抵押權是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法律行為,該種行為不僅要求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還要求通過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現出來,該種法律形式就是合同。
合同有口頭和書面之分,口頭合同一般適用於數額不大或者即時結清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於比較重大、容易發生糾紛或者需經一段時間才能終結的民事法律行為,則應當採用比較嚴格的書面形式。
抵押涉及的財產數額較大,法律關係比較複雜,而且要在一段時間內為債權擔保,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