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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應當採用什麼形式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6.94K)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築工程合同應當採用什麼形式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二、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

(一)主要理由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的主要理由:建設工程合同本身的特點。由於工程的建設,尤其是大型工程的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建設週期較長,對質量的要求也很高,而且在建設過程中,經常會發生各種各樣的事件影響合同的履行,當事人之間也經常會發生一些糾紛。如果沒有書面合同,則會給糾紛的解決產生不必要的困難。

(二)對法條的理解

1、根據《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條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除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外,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同按照其訂立方式可分為口頭合同、書面合同以及採用其他方式訂立合同。凡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採用口頭形式而訂立的合同,稱為口頭合同;凡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採用書面形式而訂立的合同,稱為書面合同。以口頭形式訂立合同具有簡便、迅速、易行的特點,是實際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合同形式。但是口頭合同由於沒有必要的憑證,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往往舉證困難,不易分清責任。而書面形式的合同由於對當事人之間約定的權利義務都有明確的文字記載,能夠提示當事人適時地正確履行合同義務,當發生合同糾紛時,也便於分清責任,正確、及時地解決糾紛。建設工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標的額大,合同內容複雜、履行期較長等特點,為慎重起見,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根據本法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以及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在實踐中,較大工程建設一般採用的是合同書的形式訂立合同。通過合同書,當事人寫明各自的名稱、地址,工程的名稱和工程範圍,明確規定履行內容、方式、期限,違約責任以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工程承包合同,還應當明確承包的內容以及承包方式。勘察、設計合同,還應當明確提交勘察或者設計基礎資料、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的期限,設計的質量要求、勘察或者設計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內容。施工合同,還應當明確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裝置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交工驗收、質量保證期、雙方互相協作等內容。

綜上所述,建築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往往標的較大,內容較多,履行的期限也很長。採用書面形式可以明確合同各方的權利義務,可以起到預防糾紛的作用。小編提醒大家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變更或解除,都必須採取書面形式。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鹽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