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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延支付房款還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8.02K)

按規定,買家如果太遲支付房款,賣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才能行使該權利:
1、首先就是買家一方遲延履行付款義務。
2、買家遲延履行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經過賣家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買家還是不能履行付款義務。
此時,賣家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遲延支付房款還可不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