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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並沒有自動續約的規定。按照相關規定,到期不續簽但繼續租用,視為不定期租賃,在終止合同前必須有合理的通知對方的期限即可。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如果想要繼續租下去,可以和房東協商,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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