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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請求支付利息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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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請求支付利息,一方面可以通過合同的方式約定,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買賣合同請求支付利息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因此如果合同有約定的,則合同是支付利息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的話,要求支付利息的法律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第4款,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