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撤銷合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