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解答>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簽訂合同後拒不履行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簽訂合同後拒不履行屬於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主要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三種形式。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簽訂合同後拒不履行應該承擔哪些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