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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後未及時履行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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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後未及時履行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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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後沒有履行就解除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通過協商解除該合同的。2.法定解除合同.在具備約定解除條件時可以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後,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當約定的解除條件具備時。這裡所說的法定解除合同是的。3,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後。以下情況可以解除合同:1.由買賣雙方協議解除合同。這裡所說的由買賣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意思是當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之後,在買賣雙方均沒有開始履行合同中固定的內容之前,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當法定的解除條件具備時,享有解除權一方如想要解除合同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因享有解除權一方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