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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可撤銷合同

可撤銷合同是民法中可變更和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一種,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
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取決於當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於絕對無效的無效合同。
情形:
(1)重大誤解的民事行為;
(2)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
(3)因欺詐而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4)因脅迫而訂立的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什麼是可撤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