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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重整職工怎麼辦?

破產清算 閱讀(2.7W)

一、企業破產重整職工怎麼辦?

企業破產重整職工怎麼辦?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其與職工之間的勞動合同終止,並應當向職工支付經濟賠償。根據職工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到一年之間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這裡的月工資是以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的。

對於這種破產重整的情況的話,那麼員工的工資待遇這些都是需要進行清算的,而且因此造成了員工沒有辦法繼續工作導致失業這種情況也是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而且員工還可以直接到社保局去申請失業金。

1、企業破產重整職工安置是根據《破產法》規定的,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妥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重新就業,並保障他們重新就業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各有關人民政府要在實施企業破產中,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保持社會安定。

2、依照現行法律規定,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其與職工之間的勞動合同終止,並應當向職工支付經濟賠償。根據職工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到一年之間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這裡的月工資是以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的。

二、公司破產重整的流程

1、公司出現《破產法》第二條規定的重整事由。

2、債權人和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啟動重整程式。在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法院受理申請後宣告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自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整。

3、法院對《重整申請》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並予以公告。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債權人並公告通知未知的債權人。法院應當缺點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並確定第一次債權人召開的時間和地點。

6、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收到債權申報材料後應當登記造冊並對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編制債權表並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

7、債權申報期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8、在破產重整中,進入重整期間後,經債務人申請法院批准,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經營事物,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經營事物。

9、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個月內,同時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個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式,並宣告破產。

10、法院應當自收到《重整計劃草案》之日起30日內召開債權人會議,債權人蔘加會議進行討論,並分組進行表決。

11、各表決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的,《重整計劃》即為通過。未獲得通過的依《破產法》87條處理。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勞動者的利益的,此時如果勞動者遇到了企業的破產重組或者是破產清算的情形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相關的經濟補償的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