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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怎麼辦 | 破產程式怎麼走?

破產清算 閱讀(6.34K)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嚴重資不抵債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時候,需要公司申請相關的破產程式,進行破產清算來解決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糾紛。公司破產後,怎麼進行破產清算?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公司破產怎麼辦,破產程式怎麼走?

公司破程式怎麼走?

一、提出整頓申請人民法院受理了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申請三個月內,被申請的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被申請的破產企業進行整頓,法律規定,整頓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二、提出和解協議草案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在人民法院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之前,提出和解協議草案,和解協議草案的主要內容應有清償債務的期限、數額及要求減免的數額請求。

三、和解協議的討論在全體債權人召開的會議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十二條的規定對和解協議進行討論、表決,一旦通過,經人民法院認可,人民法院即釋出整頓公告,中止破產程式。

四、制定整頓方案企業主管部門見到整頓公告後,應協助企業擬定整頓方案,並交企業職工大會討論,原企業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主持整頓工作。

五、企業整頓情況的監督擬破產的企業進入整頓階段,其整頓的情況由企業職工大會和債權人進行監督,負責整頓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向職工大會和債權人會議報告整頓情況。對企業整頓的過程,職工大會和債權會議應作全程監督,監督企業是否認真執行和解協議,有無隱匿、私分、無償轉移財產或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物、放棄債權等不法行為,如發現有不法行為,應立即向人民法院報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式。

六、裁決整頓結果企業經和解整頓後,能按和解協議解決與債權人的債務糾紛,按協議清償債務,人民法院應公告終止破產程式,恢復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反之公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式。

以上六個程式就是關於公司破產的清算的詳細步驟。公司在破產以後不僅需要進行破產清算還需要根據破產清算的結果,及時的完成公司的債務清償,這樣才能順利的進行破產程式,以免產生相關的破產糾紛。關於公司破產的相關法律問題您還有疑問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