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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重組什麼意思?

破產清算 閱讀(2.05W)

一、企業破產重組什麼意思?

企業破產重組什麼意思?

破產重組,是指當企業資不抵債時,管理層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重組。法律允許由同一個企業的管理層向債權人提出一個重組方案,延期歸還債務,停止發放股息。

破產重組,最廣義的涵義包括企業倒閉和清算。清算是公司依法被宣佈完全解散,資產全部變賣,進行償債。因而會產生一種企業淘汰方式的資產重組。

破產不只是企業倒閉、清算,而且包括依法重組和調整。狹義的破產重組使企業依法進行財務整頓後存活下來。調整是在法庭之外,由債權人以及債務人進行的和解存活。可見,重組和調整均是資不抵債而需要破產的企業,經過財務整頓,實現資本結構重組,以及經過領導班子的調整,生產、經營計劃的轉變,而獲得重新發生機會。

二、企業破產程式包括哪些環節?

1、申請

破產申請,是指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產的請示。

2、受理

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後,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和已知的債權人,併發布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後的30天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交證明材料。逾期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3、宣告

法院對債權人或債務人提出的破產申請進行審理,確認其具備法定條件的即可宣告破產。

4、清算

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綜上所述,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破產的情況時有發生,有些企業通過破產重組重新獲得新生,破產重組就是企業申請破產後,由其他企業接受進行改造合併。企業破產需要經過清算,法院會指定專業人員組成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對資產進行盤點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