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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條件下公司可以進行清算

破產清算 閱讀(1.3W)

在以下條件下公司可以清算:
1、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4、股東請求而被司法解散,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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