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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破產中應承擔哪些責任

破產清算 閱讀(1.83W)

1、如果企業破產且法人代表負有個人責任,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
2、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125條規定: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階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

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破產中應承擔哪些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