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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清算組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破產清算 閱讀(3.18W)
公司破產清算組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企業進入破產程式後,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刻制清算組圖章;在銀行開立帳號;明確清算組的主要職責,並進行內部分工:接管破產企業。包括對破產企業人、財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產企業印章、財務帳冊和憑證、重要檔案及合同等。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負責接收破產企業的債務人和財產持有人清償的債務或交付的財產。決定解除或繼續履行破產企業未履行的合同。對破產企業財務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對破產債權進行清理,稽核債權人申報的債權。對破產企業對外債權進行清理,並依法追討破產企業對外債權及外在財產。根據需要,要求債權人會議主席或法院召開債權人會議。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討論後報請法院批准執行。在清償有財產擔保的債務後,收回破產企業的擔保物。對破產企業於法院受理案件前六個月至破產程式終結的期間,其進行:1、隱匿、私分或無償轉讓財產;2、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

法律依據
企業進入破產程式後,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刻制清算組圖章;在銀行開立帳號;、明確清算組的主要職責,並進行內部分工:接管破產企業。包括對破產企業人、財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產企業印章、財務帳冊和憑證、重要檔案及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