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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立案的證據是什麼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1.31W)

解散公司立案的證據有:
1、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的相關證明;
2、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相關證明;
3、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相關證明;
4、經營管理髮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相關證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

解散公司立案的證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