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公司經營糾紛>

註冊有限責任公司認繳出資額沒有達到法定標準怎麼辦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1.97W)

一、註冊有限責任公司認繳出資額沒有達到法定標準怎麼辦?

註冊有限責任公司認繳出資額沒有達到法定標準怎麼辦

註冊有限責任公司時,出資額不是法定的。

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註冊資本認繳制度有哪些?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到現在為止,可能有少部分人還沒有了解清楚註冊資本認繳制度,所謂的認繳制度,意思就是各位股東的出資額及公司最終的註冊資本等,這些都是由股東協商確定的,但是協商確定了註冊資本總額以後要在工商局登記的,如果虛假註冊,需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