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法律規定是什麼?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二、註冊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影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影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影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三、註冊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最新的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對各位創業人來說應該是一個很好的資訊,等於現如今註冊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門檻已經大大降低。可是當事人應該知道,註冊資本隨後也是要用到公司的日常營運當中的,所以,註冊公司還是應該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