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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遺失後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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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章遺失後需要什麼手續?

公章遺失後需要什麼手續?

公章遺失後需要的手續是:公章丟失之後首先是需要去登報的,一般是當地的日報或者是晚報,然後拿上報紙到刻章的地方重新去刻制印章,取得印章以後,再持報紙和新的印章以及公司的其他資料去銀行辦理印鑑的變更就可以了。如果沒有及時補辦的可能會導致一系列的法律後果。

二、公章遺失後的操作需要注意什麼?

1、法人要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2、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宣告,宣告公章作廢(如法制晚報、北京青年報、北京晨、晚報等)。

3、自登報起公示三天後,持以下檔案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法人需親自辦理。持整張掛失報紙;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影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身份證需正反面影印);法定代表人擬寫並簽名的丟失公章說明材料。

4、刻章。大概三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印章了。

三、公章的使用的規定什麼?

1、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准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2、單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遺失或被盜,除按有關法律、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外,須儘快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報告,一面採取相應措施挽救損失;一面儘快補辦手續,儘快補刻啟用新印章,以免貽誤正常工作。

原先刻章需要法人提供身份證,帶上公司營業執照,再到相關部門指定的刻章點完成刻章的流程。如今,企業只要在線上“一窗通”服務平臺勾選或線上下相應服務視窗現場申請免費公章刻制服務,在領取材料時便可一併領取企業公章、法人章及財務章等基礎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