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合夥聯營>

股權轉讓需要公司股東會同意嗎

合夥聯營 閱讀(1.24W)

股權轉讓一般不需要股東會同意,但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的,需要徵求其他股東的意見,股東之間轉讓的不需要。如果是中外合資的公司,則屬於董事會決議。

股權轉讓需要公司股東會同意嗎

但有下列情形需慎重對待:

1、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而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此時股東股權轉遞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購,還是通過臨時決議同意股東向公司以外的人轉讓股權,需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

2、公司控銣股東擬轉讓股權,為保護其他股東利益,公司最好進行審計、評估,以免大股東侵害其他股東行為的發生,亦需董事會、股東大會對大股東有個定性、評價。

3、公司對外投資的股權欲轉讓的,須經董事會乃至股東大會進行審議,作為公司重大事項對待,應經審議作出決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