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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券換股票可以嗎

經營管理 閱讀(8.86K)

一、公司債券換股票可以嗎

公司債券換股票可以嗎

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可轉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期限由公司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存續期限及公司財務狀況確定。

可轉換公司債券一般指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都規定一個特定的轉換期限,在該期限內,允許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成發行人的股票。我國《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二、股票與債券有哪些區別

(1) 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 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贏利情況變動而變動,贏利多就多得,贏利少就少得,無贏利不得。

(3) 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

(4) 經濟利益關係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係。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係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 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物件,其交易轉讓的週轉率比股票低;股票不僅是一般的投資物件,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物件,其交易轉讓的週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性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來。

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淨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

在進行公司債券換股票的時候,我們是有一定的條件的,一般是需要滿足必須是可轉換公司債券,而且需要在六個月之後進行轉換。另外,股票與債券的區別還是比較多的,最常見的就是,它們的風險是不同的,股票相對來說,安全性低、風險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