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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具體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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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具體是什麼

在生活中,大家知道股權轉讓是需要寫股東轉讓協議的,因為股權的轉讓是十分慎重的決定,不僅涉及股東的利益,而且是財產的轉移,因此大家需要轉讓的時候一定要慎重,遵循法律的要求,那麼大家知道股權轉讓協議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具體是什麼?下面由本站來為您解答!

一、確定股權轉讓總價

股權轉讓合同各方共同約定股權轉讓總價款。出讓方的保證

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檔案均合法有效,保證其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如股權轉讓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權問題,出讓方應當保證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均系經合法方式取得,併合法擁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轉讓,出讓方應向受讓方保證除已列舉的債務外,無任何其他負債,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保證

(1)其主體資格合法,能獨立承擔受讓股權所產生的合同義務或法律責任

(2)保證支付股權轉讓的資金來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約資金及資產承擔轉讓價款。

二、相關規定

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的履行,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向受讓方移交股權,具體體現為將股權轉讓的事實及請求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意思正式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為。

轉讓方與受讓方權利的交接點是從該通知行為完成之時起。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前,受讓股權的新股東對其股權的處分權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東對外宣稱其為公司股東,應以公司向其發放的股票或出資證明或者股東名冊的登記為依據。而受讓方的主要義務則是按照約定向轉讓方支付轉讓價款。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六條和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將股權轉讓結果記載於股東名冊、修改公司章程、工商登記變更等事項是公司的義務。公司董事負有及時辦理的義務,公司的其他股東負有配合、協助的義務。公司未及時履行義務的,受讓人可以起訴公司,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公司沒有義務去監督或判定轉讓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履行情況。轉讓方在履行通知義務後,除有特別約定外,轉讓方的主要義務履行完畢,至於公司及其他股東採取什麼樣的態度和行動,往往不在轉讓方的控制之中。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或行使股東權利,轉讓方對此沒有過錯的,就不用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後果,因而發生糾紛,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也不支援受讓方以上述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請求。公司怠於或拒絕履行義務使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或行使股東權利的,受讓方的權利可以通過起訴公司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濟。法院可判令公司或董事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排除對股東行使權利的妨礙。

通過上面小編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知道股權轉讓協議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具體是什麼?根據規定來寫股權轉讓協議,使您的協議可以合法生效,轉讓股權就像賣買東西,從你到他,因此我們需要參照買賣合同,一步一步的成功轉讓,當大家需要轉讓的時候可以參照上面的介紹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