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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垃圾費按什麼收取

經營管理 閱讀(9.9K)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採取分類管理收取的方式進行,具體標準按以下類別收取。
城市居民按每人每月1元收取(含常駐人口、外來暫住人口)。
機關、團體、部門、企事業單位(含外地駐菏單位、三資企業),按照實際在崗職工人數(含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季節工)每人每月2元收取,所交費用由單位負擔。
凡具備自運條件的單位或個人,經市政(環衛)部門認可,並簽定合同,允許自行清運。賓館、旅店業按實際床位、用餐座位及年收入總額收費,實際床位按每床每月1元。
《市區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法》
第八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取,按下列物件、標準執行
(一)居民(村民)戶:每戶每月3元。
(二)暫住人員:家庭住戶,每戶每月3元;集體、單身宿舍,每人每月1元;
(三)設標準垃圾桶(0.3立方米)使用者:每桶5元;
(四)不設垃圾桶使用者:
1、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按員工的實際人數每人每月1元;
2、餐飲娛樂、食品加工銷售、美容美髮工商戶:按營業面積計收。20平方米以下,每月6元;21-40平方米,每月10元;41-60平方米,每月20元;61-100平方米,每月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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