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建築垃圾處置費行政徵收

法律 閱讀(2.29W)
建築垃圾處置費行政徵收

行政處罰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徵收土地閒置費行政處罰行政收費中的哪一個

徵繳土地閒置費屬於行政事業收費行為,不屬行政處罰行為。土地閒置是因為當事人未動工開發建設或者是已動工開發但不符合要求,是消極不作為的結果。徵繳土地閒置費是為了促使當事人採取“積極行為”,按規定開發利用土地,不得采取讓土地閒置的“消極行為”。因此,將督促採取“積極行為”的決定,認為是懲治“積極行為”的行政處罰,不符合行政處罰基本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