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獨資企業有章程嗎?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有章程,但不是必要的。《個人獨資企業法》主要有下列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
第八條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三)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五)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第九條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由投資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向個人獨資企業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設立申請書、投資人身份證明、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檔案。委託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時,應當出具投資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合法證明。
個人獨資企業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業務;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應當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第十條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企業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資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資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四)經營範圍。
從以上可以看出,章程並不是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的必須條件 .也就是說,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章程進行備案的。
二、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登記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1、《個人獨資企業登記(備案)申請書》。
2、投資人身份證件影印件(在申請書中貼上身份證影印件即可)。
3、企業住所使用證明。
4、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提交有關批准檔案影印件。
注:
1、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適用本規範。
三、個人獨資企業登出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企業登出登記申請書》。
2、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3、清算人申請登出登記的,應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為清算人的證明。
4、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適用本規範。
2、申請簡易登出登記的,無需提交第2、3項材料,需要提交《簡易登出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強制清算終結的企業提交人民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式的裁定,破產程式終結的企業提交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式的裁定)。
日常生活當中,其實很多人對於個人獨資企業並不是特別的清楚。個人獨資企業在進行申請成立的時候,必須要填寫相關的申請表格之後才能夠進入登記的程式,當然了,公司章程可以有,也可以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