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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登出流程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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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個人獨資企業登出流程都有哪些?

(一)投資人決定解散;

(二)投資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

(三)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個人獨資企業辦理登出登記時,應當繳回營業執照、公章。

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解散的,應當由投資人或者清算人於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個人獨資企業申請登出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二)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