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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繳註冊資本備案的法規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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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繳註冊資本備案的法規是怎麼規定的?

實繳註冊資本備案的法規是怎麼規定的?

工商登記改革實施後實繳註冊資本不需到工商局做備案登記手續,但應在20日內登入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做資訊變更。

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的企業資訊公示工作,按照國家社會信用資訊平臺建設的總體要求,推動本行政區域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的建設。

第五條: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進、監督企業資訊公示工作,組織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的建設。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做好企業資訊公示相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做好企業資訊公示工作。

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公示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下列企業資訊:

1、註冊登記、備案資訊;

2、動產抵押登記資訊;

3、股權出質登記資訊;

4、行政處罰資訊;

5、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資訊。

前款規定的企業資訊應當自產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示。

二、公司註冊資本認繳是什麼意思?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有極個別企業還是要求必須要一次性交清所有的註冊資本的,可是關於註冊資本備案的這件事情,操作細節是必須要到工商局當面和工作人員溝通的,企業的資訊公示系統也得在工商局的提示下填寫相關資訊的。對於這個問題到工商部門查詢是最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