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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3.09W)

一、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麼

公司法人章的刻制流程是什麼?

1、根據《吉林省公安機關公章刻制業治安管理規範》第二十條規定:刻制公章應當經縣級公安機關開具《刻制公章准許證明》,《刻制公章准許證明》上需加蓋縣級公安機關公章。

2、根據《吉林省公安機關公章刻制業治安管理規範》第二十六條規定:開具《刻制公章准許證明》的公安機關應當向申請刻制公章的單位或者個人公佈行政區劃內全部公章刻制企業名稱、地址、聯絡電話的詳單。申請人憑《刻制公章准許證明》可在名單內任意一家公章刻制企業進行刻章。

二、如何規範公司印章的使用

1、企業要建立崗位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企業要建立崗位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印章管理崗位人員要簽訂法律風險崗位承諾書,明確印章管理崗位的法律風險防控職責;同時,要加強對印章管理崗位人員法律風險防範的教育,使其認識到印章對企業管理的重要意義,不斷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風險防範意識。

2、制定印章管理制度

企業要制定印章管理規定,指定印章歸口管理部門,明確企業各部門印章管理職責,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業務流程,做到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3、刻制印章應到公安機關備案

企業新註冊設立的單位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直接到行政服務中心公安機關刻制印章並備案。企業臨時刻制印章,包括專案部印章,必須由印章管理部門統一提出,經過法律部門、專業部門審查,報公司主要領導審批。經批准後,由印章管理部門統一在公安機關指定的單位刻制並備案。印章管理部門在印章交付使用前,應下發印章啟用檔案,未經啟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建立印章使用臺賬

企業應當建立統一的印章使用臺賬,制定印章使用申請表。申請使用印章的單位必須按印章管理規定履行審批程式,經過有權部門和企業領導批准。經企業領導批准後,印章使用單位應填寫統一的用印登記表,企業文書人員對用印檔案要認真審查,稽核與申請用印內容、用印次數是否一致,然後才能在相關檔案上用印。用印時必須由印章保管人員親自用印,不能讓他人代為用印,同時不能讓印章離開印章保管人員的視線。

5、專管人員加強印章管理程式

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加強對印章的保管,未經企業主要領導批准,不允許將印章攜帶外出,特殊情況下需攜帶外出時,必須指定監印人隨同。印章遺失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同時在當地或專案所在地報紙上刊登遺失宣告。

6、禁止在空白檔案先蓋印章

禁止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空白檔案上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應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寫明檔案份數,在檔案內容實施後,應再次進行核准登記。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檔案、資料時,應將檔案、資料退回行政部(或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在使用預先蓋章的空白檔案、資料過程中,公章使用人應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

7、企業必須定期檢查印章使用情況

企業印章管理部門應按照印章管理規定組織法律、監察等部門對所屬單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8、加強使用印章的審理程式

企業應加強對專案部印章、部門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審批程式,嚴格按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式要求各級印章保管和使用單位。專案部印章和部門印章要嚴格限定使用範圍,不能用於對外簽訂合同,不能在對外承諾、證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時要將使用許可權通知業主、原材料供應商等利益相關方。專案部和企業的部門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臺賬,絕不允許分包方使用專案部印章。

公司在設立之後也是也是要制訂公司的章程以及相關的制度,那麼其中也是包括了法人以及各項股東的工作內容,為了更好的進行相應的工作也是需要印製公司的相關印章,那麼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公司的印章也是不能隨意製作,如果隨意印製也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