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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公證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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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證程式

股權轉讓協議公證如何辦理?

1、申請和受理當事人辦理股權轉讓協議公證,應先向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公證處審查後,決定受理或不受理。

2、審查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後。當事人需向公證處提供有關材料(附後)。公證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關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如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應根據公證處的要求進行修改或補充。

3、轉讓方和承讓方的代表應在公證員面前在股權轉讓協議書上簽字,以確認簽字的真實性4、出證公證處在審查了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以後,對於符合條件的出具公證書。

二、辦理股權轉讓協議書公證需提供的材料

(一)合資(作)公司應提供的材料1、公司合同、章程;2、成立公司時的政府批文;3、經在深圳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證明;4、他方股東同意轉讓的證明資料;5、有關股權轉讓的董事會決議;6、合資(作)公司的營業執照;

(二)轉讓方、承讓方需提供的材料1、營業執照或公司註冊證書;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授權委託書;3、簽字人的身份證;4、股權轉讓協議書若干份。注: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由當事人持原件,有的經公證處該實後,可以留影印件。

(三)其他1、如果轉讓方、承讓方是有限責任公司,則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轉讓或承讓股權的股東會決議,如果轉讓方、承讓方是個人,則只需提供身份證、資信證明。2、承讓方需提供資信證明。3、如轉讓方或承讓方是外商或港、澳、臺商,所提供的材料(董事會決議、授權委託書、商業登記證、資信證明)需經中國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師之一或當事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或律師的證明。

以上就是股權轉讓協議公證辦理的條件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小編在這裡提醒大家,辦理前一定要準備好手續,同時也要注意其中比較重的一些條款和細節,防止做無用功,浪費自身的寶貴時間,對自己後面事物的安排造成不良影響。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可諮詢本站的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