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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做生意欠錢不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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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屬於民事案件,需要持相關證據(借條、轉賬證明、錄音、聊天記錄等)去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條,約定期滿後對方再三抵賴不肯還欠款,可以直接憑欠條到法院申請支付令。欠條需滿足以下要素:

合夥做生意欠錢不還怎麼辦

(1)需註明確定的欠款金額。

(2)要有具體的還款時間和計息方式或其它處理意見。

(3)要有明確的欠款人。

如果欠條沒有明確的還款時間等,可以找欠款人明確協商一下具體的還款時間等,一定要做一個書面的保證書,也可用錄音機等將其的承諾錄下來。若欠款人在承諾時間到了之後還不肯還清欠款,可以利用這些作為有力的證據向法院起訴。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若法院已經強制執行令其還款,但經證實其無能力還款,可以申請執行中止,等其有執行條件時再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開庭前人民法院應該調解雙方,如債務人員同意分期、其他財產抵扣的協商辦法後,應該出具調解證書解決債務糾紛。不同意協商的正常審理,判決後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償還的。債權人可以向辦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保護自身的債權權益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