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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還在做工程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3.05W)

一、欠錢不還還在做工程怎麼辦?

欠錢不還還在做工程怎麼辦

1、雙方協商。

2、調解。

3、申請仲裁。

4、在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債務糾紛中證據種類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民事訴訟證據的種類有: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三、債務糾紛的管轄法院是怎麼規定的?

1、債務糾紛起訴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能及時查封對方的財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訴訟管轄規定如下:

①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②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③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④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⑤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債務糾紛起訴程式是怎樣的?

1、準備證據材料

2、起訴

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起訴,需要帶身份證、起訴書、證據材料等。

3、法院受理:

① 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② 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③ 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④ 當事人的追加。

4、開庭審理:

① 時間:答辯期屆滿並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後進行。

② 程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③ 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釋出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債權人在討債的過程當中,也可以到債務人所在單位跟債務人進行溝通,只要選擇的要債的方法沒有逾越法律底線即可。部分債權人三番五次私下跟債務人要債,要不到債就選擇綁架或故意傷害來處理問題,這樣做反而讓債務人陷入了極端被動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