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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變更出資期限規定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1.61W)

一、大股東變更出資期限規定是什麼?

大股東變更出資期限規定是什麼?

1、大股東變更出資期限規定是根據在公司章程當中所規定的時間為準。未轉讓股權的股東在章程中記載的出資時間是註冊資本交納時間;

2、受讓的股東,如果受讓的是未實繳的註冊資本,則以實際交納的時間為準,以驗資報告為準;

3、受讓的股東,如果受讓的是已經實繳的註冊資本,出資時間應當為去工商局變更股東備案的時間,工商變更不要求受讓人已實際向出讓人支付對價。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二、股權變更流程是怎麼樣的?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視窗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填寫企業程式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影印件、老的程式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資訊(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影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併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

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

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式上存在一定差異。

股權轉讓後及時辦理股權變更

1、 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

2、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需要強調的是,變更登記的同時應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對於公司來說是可以通過股東大會決定重大的事務。比如說大股東如果要想變更出資期限,就需要經過股東大會表決同意才能夠變更,否則是不能夠隨意的變更時間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