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潤分配的一般程式是如何進行的
根據我國《公司法》等有關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應按國家有關稅法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然後依法交納所得稅。交納所得稅後的淨利潤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按我國財務和稅務制度的規定,企業的年度虧損,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稅前利潤尚不足於彌補的,可以由以後年度的利潤繼續彌補,但用稅前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連續期限不超過5年。5年內彌補不足的,用本年稅後利潤彌補。本年淨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為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潤大於零時,企業才能進行後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法定盈餘公積金的提取比例為當年稅後利潤(彌補虧損後)的10%。
當法定盈餘公積金已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可用於彌補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轉增資本,但公司用盈餘公積金轉增資本後,法定盈餘公積金的餘額不得低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可以向股東(投資者)分配股利(利潤),其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二、公司利潤分配順序是什麼
根據我國公司法及稅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應當按照如下順序進行利潤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但不得超過稅法規定的彌補期限。
2、繳納所得稅。即公司應依我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3、彌補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之後仍存在的虧損。
4、提取法定公積金。
5、提取任意公積金。
6、向股東分配利潤。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三、公司利潤如何處理
公司利潤分配規則,是公司資本維持原則之下的一個子規則。公司利潤分配規則,旨在回答:分配的涵義,何種財務狀況方能分配,由誰來決定是否分配。第一個問題,關係股東權益的變現與小股東權益的保障。第二個問題,關係股東與債權人利益的衝突與平衡。第三個問題,關係分配決議的決定權誰來掌控。
1、依法分配的原則;
2、權益對等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