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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法律責任怎麼承擔

經營管理 閱讀(3.25W)

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代表總公司對外從事民事活動,其行為的後果由總公司承擔。
此外,分公司的財產歸屬於總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總公司在經濟上是統一核算的,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總公司負責清償。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實際的和最終的責任承擔者還是總公司。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分公司法律責任怎麼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