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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是否會任期

經營管理 閱讀(3.06W)

國有獨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的職權與普通有限責任公司的相同。董事會每屆任期不超過3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七條

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是否會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