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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務公司成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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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應當符合《公司法》的規定,比如,兩個以上的主體、設立時一定的註冊資本、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等。註冊資本的額度,《勞動合同法》對此作出了特別規定,開辦勞務派遣單位註冊資本不得少於200萬元。 

我國勞務公司成立條件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按照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開辦勞務派遣公司的註冊資金應該不低於200萬元。另外,勞務派遣單位有其特殊性,即是對勞動力的派遣使用,因此這種性質的公司還應該具備一定的資質。

開辦前,需要向開辦公司所在地的區、縣或市一級的勞動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請,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對申請進行稽核,符合條件的頒發許可證,這樣才可以開始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活動。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通過這條規定可以窺出,勞務派遣單位至少要和勞動者訂立二年的合同;勞動者在沒有工作的時候,勞務派遣單位也要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支付報酬,並且是按月支付,不得拖欠。

我國的公司的成立的數量隨著我國的經濟水平的發展也在不斷的上升,此時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應當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免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