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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的目的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6.53K)

一、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的目的是什麼?

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的目的是什麼?

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的目的是為了降低公司設立的難度,新公司法放寬了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情況之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的首次出資比例,也不再限制股東的貨幣出資比例。

二、對新公司法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的解讀:

1、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

取消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降低了公司註冊的門檻,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零元也可註冊個公司。但是他也指出,在現實中,這種零元註冊的可能性幾乎是不存在的,在商業經營合作中,零元的註冊資本,使得公司的信譽和認可度,都會讓人產生懷疑。而且,辦理公司,僅僅有註冊資本遠遠不夠,還需要公司運作成本、經營場所等。

2、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可以衝擊虛假墊資

虛假墊資是由於註冊資本登記的最低限額的限制而產生的。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創業者在註冊公司時,不必為了拿不出註冊資金而藉助中介的渠道完成註冊。

三、虛假墊資主要有兩種形式:

(1)非法中介利用假資金票據幫助公司創辦人辦理註冊手續(實際驗資賬戶並無資金);

(2)非法中介以借貸形式,將錢高息貸給公司創辦人,註冊完畢後,由公司創辦人歸還本息。前者違法,後者則踩在監管紅線上。

現行公司法取消了最低註冊資金的規定,這無疑是使得大大降低了有限公司設立的難度。但是這並不代表著沒有資金也可以設立公司,這主要是由於公司的設立於經營,都是需要有資金才可以執行的,設立後需要納稅,若此時公司沒錢,就可能會涉嫌逃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