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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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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時註冊資本需要多少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成為創業者首要的問題,新法公佈後關於註冊資本的問題進行了相關的整改。為創業者創造了一條更為便捷、簡單的道路。新舊公司法中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分別作了不同的規定。股份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新舊對比,在下文字站的小編將為您介紹前後對比情況,為您作出決策提供參考。

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改變?

一、舊《公司法》相關規定。

公司法 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新《公司法》相關規定。

《公司法修正案》目前已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實施。我市工商部門將隨之進一步推進和深化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這次修改了現行《公司法》的12個條款,進一步降低了公司設立門檻,減輕了投資者負擔,便利了公司准入。

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一)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二)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

。除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三)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檔案。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新修改的《公司法》取消了最低註冊資本限制、取消首期必須出資20%及剩餘註冊資本必須在2年內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驗資報告等,將使設立公司更為便捷,成本更為低廉,這也將更好地鼓勵我市市民個人創業,刺激個體經濟的發展。

所以,如果你也想參與到創業的大軍中來,瞭解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是最基礎的,創業需要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在不同的階段可能有不同的體會,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是要建立在良好的基礎之上的,只有打好堅實的基礎才能建立起更大的帝國。當然在這過程中有任何的法律疑問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