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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經營管理 閱讀(1.74W)

表見代理指的是行為人沒有代理權,但相對人有事實依據認為行為人有代理權而與行為人進行相關的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法律後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代理。表見代理的構成需要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1、沒有代理權。
即行為人代表了被代理人作出代理行為的時候,是沒有代理權。
2、有權利外觀。
即行為人在作出代理的行為時,善意相對人有根據相信行為人是具有代理權的,一般包括但不限於:行為人有被代理人的印章;持有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行為人的職責變更,但相對人卻不知情。
3、相對人善意且沒有過失
善意指的是在籤合同時,相對人不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無過失指的是相對人盡到了其應該盡的需要注意的義務。
4、無權代理行為的發生可歸責於被代理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