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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公司法人不是股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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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公司法人制度其實是一種組織形式,公司擁有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來從事民事活動,並且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民事權利等等。很多大好人,對於公司法人以及股東的問題相混淆,認為公司法人一定是股東,這種觀念是錯誤的。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介紹公司法人不是股東嗎的問題。

在我國公司法人不是股東嗎

一、在我國公司法人不是股東嗎

不一定是的 。

1、根據現行《公司法》有關規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股東,也可以由股東聘任,即:只要全體股東同意,對外招聘的也可以做為法人代表。現在的公司章程新的樣本中也對執行董事、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做出了專門規定。

2、以前的《公司法》中規定法人代表必須是股東,不是股東的不可以做法定代表人。以前的章程中涉及執行董事的條款只有一條,現在的章程中卻將執行董事、總經理、法定代表人條款改成了三條。

3、如果法人代表是聘任的話,變更手續會比由股東擔任麻煩一些,一般情況下還是由股東擔任比較好,但是,如果股東堅持要求聘其它人做法定代表人,也是可以辦理的。

法人代表是股東選舉或指派的,按股東授權或公司章程、或公司法規定的許可權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事務的,對外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合同或檔案,但他必須按照股東授權或公司章程行事,公司章程沒有規定的事項,按《公司法》規定的法定代表人的職權履行職責,不能越權行事。

從法律角度說,法人代表對股東會負責,股東會可以選舉他當法人代表,也可以罷免他的職務。除了依章程和依法履行他的職責外,他和其他股東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

股東除自願轉讓股權、股份外,不能被別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隨意踢出。現在他根據新公司的統一規定,可以代股東領取分紅,但不能霸佔不屬於他的別的股東的分紅,否則構成侵權。你可以起訴他返還屬於你的分紅。

二、公司法人代表有哪些權利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蔘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職責。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

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係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稽核。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檔案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在小編的介紹中,我們可以得知,公司法人不一定是公司股東。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法人是可以經全體股東同意,由股東進行聘任,作為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也可以經過股東的同意,對外招聘人員作為公司法人代表,只是這種情況下手續是比較麻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