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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如何登出分公司賬戶

經營管理 閱讀(1.19W)
總公司如何登出分公司賬戶
律師解析:1、首先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部門領取《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2、準備登出登記的相關材料。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登出登記材料應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並簽署。材料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3、材料準備完成後,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
4、分公司登出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准後,公司應持《分公司登出登記核准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同時,也要到技術監督局登出企業程式碼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