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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母公司法律上有什麼規定?

經營管理 閱讀(5.7K)

現代企業大公司發展壯大後,為保證有秩序的執行,就會採取子母公司的形式經營。母公司為核心,它可以掌握另一公司的股權而實現對其控制。子公司與母公司相對應,它的一定比例的股份被控制,可通過契約而被控制。子母公司法律上還有什麼詳細規定?下文將為您解答。

子母公司法律上有什麼規定?

子母公司法律上有什麼規定

我國現行的公司法可以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曆史上第一部對公司制度做出較完整規定的法典,它從立法上肯定了子公司的法人地位,保障了子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的自主經營權和參加訴訟時的主體資格。

《公司法》

第十四條 【分公司與子公司】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向高管人員借款禁止】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一、母公司與子公司法律關係的特徵

(1)母公司實際控制子公司

(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係是基於股權的佔有或控制協議

(3)母公司、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承擔有限責任

二、母公司與子公司關係的法律規制

(1)對子公司利益及其少數股東的保護

對子公司利益的保護主要有以下兩方面:

1、賦予董事誠信義務。如果董事違背義務,就要負法律責任。

2、股東代表公司的訴訟,亦稱"股東代表訴訟"。

(2)對相互投資關係的法律調整

為防止資本無限制的重複計算和相互虛增資本,保護公司小股東及債權人的利益,世界上許多國家公司法都對公司間相互投資比例及相互投資公司表決權的行使作出了限制性的規定。

(3)對母子公司之間債務責任關係的法律調整

在一般情況下,母子公司各作為獨立的法人,承擔的是有限責任,這是多數國家對於母子公司債務責任適用的原則。但在有些情況下,如母公司為了集團的整體利益,監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原則,損害了子公司少數股本及債權人的利益,母公司是否應對子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4)集團合併財務報表

公司集團中的母子公司雖名為獨立的法人,但是,公司集團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經濟組織,追求整體經濟效益最優是其設立的主要目的。為加強對公司集團的監管,許多國家公司法都對公司集團的整體性作出了規定。

綜上所述,子母公司法律上規定其法人實體相互獨立,子公司實際受母公司控制,這個關係來自於契約和股權,這幾點是有據可查的。不過子公司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子母公司的連帶責任問題,一直是法律探討熱門內容,如果對這個內容感興趣,可以關注我們網站的更多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