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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決議要全部股東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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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會決議要全部股東簽字嗎?

股東會決議要全部股東簽字嗎?

股東會決議需要全體股東中同意該決議的股東簽字。如有股東不同意,不籤是自然的。或者他回簽下某某不同意。股東大會決議是否需要股東簽字、需要多少股東簽字,要根據所議事項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而定。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依法作出的股東會決議具有法律效力,但股東會作出的決議應當做到決議程式合法、內容合法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否則就可能會影響股東會決議的效力。根據公司法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股東會決議確定可以被認定為無效或者被撤銷。針對無效的股東會決議,股東可以在任何時間向法院起訴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

二、股東會召開程式是什麼?

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定期會議的召開時間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每年召開一次。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職權。以後的股東會會議,公司設立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該通知應寫明股東會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地點和目的,以使股東對擬召開的股東會有最基本的瞭解。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綜上所述,股東會是股份公司管理重要組織部分,每年底召開一次,股東出席,在股東會上形成股東會決議,大多數股東同意即可,這部要求全部股東簽字。如果某個股東對決議不服,可以不簽字,並向公司提出質詢,對於同意決議的股東應當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