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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職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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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即公司在法律上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來擔任,同時也要滿足依法登記。那麼大家知道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職權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有何意義?下面跟隨本站小編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職權有哪些?

一、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職權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利益,按照公司的意志行使公司權利。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公司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對外代表公司,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如《民事訴訟法》第48條第二款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再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零四條規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行為通常為公司的行為,依法行使職責時所產生的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檔案是代表公司法人的法律文書。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上述職權是由法律和公司賦予的,公司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法定代表人的行為超出公司授予的權利範圍,法定代表人就可能要承擔行政處分、罰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擔責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綜上所述,主要從法定代表人的職責、責任來了解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職權,其中公司法人並不等同於公司法定代表人,它們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法人賦予法定代表人權利,即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規章制度以及國家法律來行使職權。而且,法定代表人人選也需要依法登記。所以,法定代表人在依法行使職責時所產生的責任由公司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