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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必須更改公司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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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權轉讓需要辦理的手續

股權轉讓必須更改公司名字嗎?

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經過以下手續:

(一)首先需要您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您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三)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四)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五)需要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或驗資報告。

(六)在上述檔案簽署後30日內,向公司註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審計報告等檔案,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七)股權轉讓的債權債務一般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進行詳細約定。

二、股權轉讓的一般程式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的規定,股權轉讓的程式主要如下:

(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式進行操作。

(二)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四) 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五)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六) 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其他型別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七) 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程式形成職代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並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式和表決方法通過並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

(八) 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九)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十) 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包括動產、不動產及智慧財產權)等手續。

三、股權轉讓必須更改公司名字嗎

通常情況下,股權的轉讓不會更改公司的名字。因為公司名字的變更有其具體的規定,通常需要經股東大會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同意。即使股東佔絕大多數股也不能隨便更改公司名稱,還需要經過股東大會。可見,股權轉讓與更改公司名字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變更公司名稱所需的材料包括以下幾種: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訂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5、《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7、股東決定。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以上是對關於股權轉讓必須更改公司名字嗎問題的簡單介紹,另外小編還介紹了公司股權轉讓的具體流程,以及公司名稱變更的一些規定。從上可知,股權轉讓並不直接導致公司變更名字,股權轉讓和公司名稱變更都有各自的規定。更多關於公司的法律知識,您可以線上諮詢本站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