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公司經營法規>

企業是否有強制拆遷的權利?

公司經營法規 閱讀(2.98W)

一、企業是否有強制拆遷的權利

企業是否有強制拆遷的權利?

企業是沒有強制拆遷權利的。被徵收人不願意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房屋徵收部門會作出徵收補償決定,被徵收人不執行徵收補償決定的,徵收部門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以一般只有法院有強制拆遷的權利。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儲存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麵積等材料。

二、強拆房屋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1、拆遷補償決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2、經法院的立案審查,做出的拆遷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式合法,而且必須具有依法取得裁決職權的部門作出。

3、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並向被強制拆遷人下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手續。

4、只有在被拆遷人不自動拆除的情況下,才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5、法院採取的強制措施,必須經過合法的審批。

在遇到拆遷時,要分清楚拆遷中的拆遷程式是否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而強制拆除,被拆遷人一定要及時的留下相關的證據,方便進行事後救濟維權。